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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拐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税收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切实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畅通受理渠道 

  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工作重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以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内容更新,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职责、处理流程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强化责任落地,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功能。不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及时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工作信息、政策解读等;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内容审核关和信息安全关;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设立投诉和举报信箱、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石拐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数据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观念,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聚焦民生实事,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加大政策解决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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