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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拐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持续增强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畅通受理渠道 

  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工作重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以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我局积极参加各类集中培训活动,认真落实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了涉及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推送审核流程。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考核目标,逐步完善比较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三)拓展信息渠道,加强阵地建设 

  2023年,我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媒体、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政策,所有栏目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信息录入并对外发布为纳税人了解自身权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我局加强信息公开栏目“主阵地”建设,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此外,我局还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设立投诉和举报信箱、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纳税人、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规定抓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信息量不够充实;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整改:一是畅通信息推送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时限、内容等要求。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撰写能力,改进工作内容和方法,提升业务水平,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促进各部门推送信息的及时性、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康庄大道与巴达噶尔大街交汇路口东侧,邮编:014070,电话:0472-8716808)。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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