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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www.nm-n-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康庄大道与巴达噶尔大街交汇路口东侧,邮编:014070,电话:0472-87168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的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 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工作重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以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从切实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益,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从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结果等方面入手,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打造透明高效的税务机关。

(二)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了涉及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推送审核流程,理顺了政务公开的工作流程。2021年,我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媒体、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政策,所有栏目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信息录入并对外发布为纳税人了解自身权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加强阵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我局加强外网建设和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把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此外,我局还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设立投诉和举报信箱、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纳税人、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

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规定抓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单位信息量不够充实;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畅通各部门推送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时限、内容等要求。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中,按时限考核,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促进各部门推送信息的及时性、内容的完整性。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

           2022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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