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4930日欠缴税款情况 (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

  202410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