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1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持续加强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开文件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信息公开统计,明确标注公文公开属性,建立完善信息规范、投诉举报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增强公文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持续深化平台建设。依托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在宣传栏、电子屏及时公布信息。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与互动,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持续完善监督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把关、规范发布信息,根据《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把信息安全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及时调整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对公开内容准确研判。努力做到规范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机关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够高。针对以上情况,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及宣传资料等形式,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主动关注政府信息,努力在辖区范围内形成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居民群众积极关心的良好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