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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宣传阵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地方税收发展,更好的服务发展大局和纳税人缴费人。

    (一)强化组织领导,畅通受理渠道。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工作重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以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二)完善制度管理,提升响应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台账管理、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按照上级要求统一高频事项答复口径,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在合法合规基础上满足合理诉求,推动办理满意度提升。

    (三)加强平台建设,增强传播实效。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功能,不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内容更新,及时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工作信息、政策解读等,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

    (四)严守保密底线,强化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压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标准,强化责任落地,把好内容审核关和信息安全关,消除信息安全隐患。加强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设立投诉和举报信箱、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4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东河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挑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渠道有待完善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整改:一是提高干部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高其信息加工和发布等方面的能力;同时优化信息公开的审查、发布等关键环节的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梳理政府信息,按时提供,定期维护,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组织及筛选,提炼关键信息要点,根据公众关切和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内容。三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为公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提供稳定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

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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