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止2025年3月31日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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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止2025年3月31日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3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