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欠税公告流程操作手册〉的通知》(内税办发〔201869号),结合《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县级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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