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税务系统持续优化完善线上线下代开发票业务功能,保障了纳税人正常代开发票需求。现结合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发展现状,将停办邮政单位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3月18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委托的邮政分公司及所属全部网点停止办理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二、 如果您需要办理上述业务,请通过网页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内蒙古税务”手机APP,或前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费协同工作服务专线电话: 0472-2112366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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