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2024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欠缴税款情况 (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