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欠缴税款情况 (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21日
-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县级欠税公告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欠缴税款情况 (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