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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5434
  •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法制科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维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健全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制约监督,包头市税务系统干部依法治税意识和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依法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升,有力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领域,涉及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包头市税务局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切实发挥党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支部学习交流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途径,引导教育税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机关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税收环境,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不动摇,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及时掌握收入变化动态,对税费收入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把握税费收入发展趋势。全年累计完成各项税费收入533.6亿元,同比减收79.3亿元,减幅12.9%。其中:税收收入290.7亿元,同比减收78.9亿元,减幅21.4%;社会保险费收入161.9亿元,同比增收4.3亿元,增幅2.7%;非税及其他收入81亿元,同比减收4.7亿元,减幅5.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9亿元,同比减收14.4亿元,减幅8.3%,剔除上年一次性因素后,可比增收2亿元,可比增幅1.3%,对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76.2%。同时,积极发挥以税资政作用,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退税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紧盯经济运行指标数据,结合包头产业特点,持续分析重点行业、产业税收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稀土、硅产业、铝业、服务业等专题分析以及每月经济运行分析等常规分析。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区局关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安排部署,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聚焦党政领导关切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包头市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46.3亿元,积极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是深耕税费政策精准送达。为进一步提升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的精准度,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的精准推送功能,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纳税人类别标签,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和短信渠道,针对不同纳税人特点,为其点对点推送适用政策。2024年累计向全市1942521户(人)次纳税人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利企办税举措和服务提醒信息5873953条。二是持续开展密切联系市场主体活动。以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税收数据标签,精准开展问需走访活动,2024年累计走访8.2万户,收集意见建议592条,解决问题3616个。三是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包头样板。将包头市税收实践与“枫桥经验”相结合,着力创建“党建品牌+枫桥经验”服务品牌,打造出“丽丽立办”、“昆税雷锋”等各具特色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党建品牌,创建了32个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已累计化解税费矛盾争议435件,矛盾纠纷化解率和调解满意度均为100%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取消事项业务办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行标准化和规范化,规范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和自由裁量权等情况。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的相关规定,优化线上线下办理体验,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五减”办理,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规范和加强实名办税。全面落实《实名办税规范(试行)》,优化实名信息采集验证流程,对本地实名办税系统、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系统的衔接提出可行性建议,打通实名办税系统与税收业务系统的通道,推动“实名”与“办税”深度融合。二是积极构建“线上缴费为主、自助缴费为辅、窗口缴费兜底”的立体化缴费模式,大力推行支付宝、微信等“非接触式”缴费,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缴费渠道。针对批量重复缴费业务,创新推行“批量退费”业务,进一步简化手续、减短流程,提高了社保退费流转时限。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制作办税流程和操作指引,公示业务事项清单,明确需要办理事项所需必要材料。三是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建成并投入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打造内容多元、智能高效、体验优质的“无窗口、零等待”品牌智慧办税厅。四是全面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等一系列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为纳税人服务。五是完善无障碍办税建设,在全市各办税缴费场所开通无障碍办税缴费窗口和现金收付通道,购置轮椅、老花镜等无障碍办税设备,为老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结合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多措并举加强部门协作,在多层次、宽领域推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正确认识和精准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强化税收司法保障,持续加强法制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更好举措助企纾困解难,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更加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增强政府立法的参与度 

  严格落实《立法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立法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税种立法调研工作,认真梳理税收政策和管理方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协助推进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同时,结合我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管理实际,积极配合地方税种立法调研工作,扎实做好地方税种的立法准备工作,向总局、自治区局提供有理、有据、有价值的高质量意见建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过程管理,认真落实修订后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要求,提高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质效,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循“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提交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二)保障科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落地 

  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具体要求,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结果科学公正合法。积极发挥督查督办职能,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 

  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加大合理性审查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积极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的工作,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优化基层税务执法力量配置、科学合理配置岗位,科学合理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新型税务机关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公示查询,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平公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严格执行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符合法定规则的证据作为处罚决定的基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慎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促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法公开随机抽查相关信息,杜绝“选户”和“选人”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规范税务检查程序和执法过程,实现“阳光稽查”。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文书范本规范使用税务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用语和执法全过程信息录入。 

  (三)创新税务执法方式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结合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按照总局和区局安排部署全面推行6项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建立权责清晰、标准明确、规则公平、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非强制性执法制度,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和执法公信力,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持续加强办税缴费场所应急管理,一是包头市税务局系统各旗县区办税服务厅均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成立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压实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责任,当遇到系统故障、不可抗力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二是立足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合理调配工作人员数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2024年全市办税服务厅均未发生相关突发事件。三是严格执行办税缴费场所领导值班制度,各旗县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管理办法》按日排班,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带班领导电话,确保在值班期间保持联络方式畅通,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置能力。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二是在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强化应急演练,全年共组织针对火情、停电、纳税人突发状况等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4次,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处置能力;三是在全市各级办税服务缴费场所推行“晨会”制度,学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和案例,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风险预判能力,确保依法、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三)依托内控监督平台防风险 

  依托内控监督平台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风险防控模式,建设“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新体系,实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有效预防执法风险的发生。以税收执法风险动态跟踪防控人工巡查工作为例,2月份工作开始到11月底,共计巡查3026条风险点,发现问题73条,均已完成整改,有效防范各类涉税业务办理风险。 

  (四)加大自查自检力度,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狠抓落实 

  按照区局关于现金税费征缴自查整改的工作要求,按照全面自查、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三阶段积极开展风险自查整改工作,并在区局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基层局的自查进行抽查复核,确保实查实改,同时,围绕优惠政策落实、个税汇算等重点事项,加强督导督办,推动税收重点工作顺利稳步开展,有力保障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快落准、落稳落好。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推进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技巧,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体系,健全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成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负责处理未达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税费争议,通过涉税费咨询解答、组织调解、出具相关意见等方式开展工作。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税费争议的处理方式,化解相关纠纷。 

  (二)完善信访工作处理机制 

  一是积极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依法信访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完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建立动态台账,针对转办案件科学分级分类,组织安排专人研判分析,确定化解或稳控措施,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突出问题,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化解不放手、人员不稳定不松紧。三是落实属地稳定。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切实做到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并按照“一市(县)一台账、一人一方案、一地一专班”的工作要求,制定化解方案台账,明确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实现区局“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紧盯强化信访基础工作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两个着力点,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充分发挥督察审计职能作用 

  2024年,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层级审计、专项执法督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财务审计共11个督审项目。经过深挖细查,发现政策执行不准确、制度落实不规范等各类问题128个,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被督审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切实强化了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权力的制约监督。 

  (二)统筹协调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按照区局关于审计整改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整改监督,切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抓好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推进会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督审科第一时间清分审计问题,建立三清单一台账,整改过程中持续做好跟踪督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高质量完成整改并复核把关,提升整改效果。二是部门协同联动,巩固整改成果。针对整改过程中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反复性的问题,积极与业务主责部门联动,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典型案例库,举一反三开展日常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控。 

  (三)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是规范执行主动公开制度。强化税费政策解读辅导时效性和精准性,打造权威、规范、高效、便捷的政策法规查询通道,实时更新政策库,通过电子税务局、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税费咨询中心和征纳互动运营中心等,推送适配政策,稳定社会预期,确保尽知尽享,以“政策找人”力促“政策落实”。二是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畅通当面申请、邮寄申请、网站在线平台申请三类受理渠道,优化内部会商机制,细化办理流程,强化合法合规审核,一体完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系列工作,审慎稳妥做好各类平台涉税问题回复,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满意度。三是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基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保证上网和涉密信息安全,定期接收下发的风险提示和错敏词纠错信息,系统监测和人工筛查相结合防范涉税舆情风险,经常性参加行风热线、鹿城观察等问政专题节目。四是完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加强专项培训,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和政务公开培训,举办内部专题培训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能力素质。纳入绩效考核,细化政务公开评价指标,对标对表责任到人,常态化开展系统内部日常督导检查,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工作 

  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对税收工作提质增效驱动作用,创新税务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秉承“数字+数治+数智”引领的理念,以精准监管为着力点,落实“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废旧钢铁行业税收风险监管,通过对废旧钢铁行业经营异常、外省市人员在辖区从事废旧钢铁行业经营异常、废旧钢铁企业从个体户大量取得废钢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筛查,研究建立并优化了包含17个风险指标的废旧钢铁产业风险监管模型,从而实现对废钢行业的税收精细化监管,减少税收风险,形成完整的、体系化的监管服务成果。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互联网+为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提供了新的监管执法支持,通过信息化技术、装备配置和应用使行政监管执法更智慧、更便利,有利于提高监管执法的效率,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互联网+为监管和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奠定基础,从而减少重复检查,推动多部门、各地域之间的有效合作和融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持之以恒推进党的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谋深做实税务领域各项改革。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的政治监督,聚焦主责主业,统筹好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深化。二是持之以恒发挥法治监督效能。围绕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税务稽查等风险易发领域,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法治监督作用,形成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问题的有效机制。全方位深化拓展与外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在线索移交、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密切配合,全面提升法治监督执纪效果。三是持之以恒推进法治建设反腐。坚决整治风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动产产权登记等“两权”运行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蝇贪蚁腐”及不正之风。落实好法制建设机制,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四是持之以恒推进法治程序。开展巡察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条例》要求召开党委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全面谋划统筹,聚焦监督重点,确保巡察整改等各项工作程序合法,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从事执法活动。对新录用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着力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全局税收改革、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 

  依托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青少年税收普法、“税收宣传”与“国家安全教育”有机联动、“六进”等系列税收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守法懂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暨民法典宣传活动及2024年“全国网络普法行·内蒙古站”网络普法活动,开展户外宣传活动,设置税收普法专题展位进行现场宣传,宣讲国家民族政策及税收政策,以创新、风趣的风格吸引多家媒体拍摄,全面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和税法遵从度。依托“宪法宣传周”活动,拓展“线上+线下”平台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不断强化公众对于“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的认识。依托全国、全区法治作品评选展播活动,制作法治微视频、微动漫、海报等,发布税收宣传普法信息,《嘟市税事》等获奖作品展播量达103.29万次,自创微电影《寻光剧场》获自治区第二届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视频类优秀奖,积极参与了总局第六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多角度全覆盖普法,传播法治建设时代强音。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5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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