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10 号楼 3 单元 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0 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G-2024-CG04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机关餐厅餐饮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安排,为机关食堂提供早餐、午餐,满足就餐服务要求,还包含厨具餐具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食材验收、加工、烹饪、分餐、消杀、防疫和保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30日 至 2024090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10 号楼 3 单元 101室)

  方式:从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10 号楼 3 单元 101室)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20 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0920 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朝阳家园9号楼5单元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23号        

  联系方式:贾小雪 0472-5168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10 号楼 3 单元 101室            

  联系方式:罗海玲 林庆涛 13848186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玲 林庆涛

  电 话:1384818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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