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4〕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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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4〕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