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2023年5月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

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2023年

5月非正常户的公告

 

根据《税务局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局2023年5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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