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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务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和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一是夯实主动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公开事项、内容、主体、渠道、方式等信息公开事项。围绕税务局机构职能,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及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开展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5条。二是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发布外宣信息53条,包括行业媒体、省级、盟级等一些重点媒体,有效提升了信息宣传质效。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严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持续深化依申请公开事项闭环管理,巩固提高申请答复规范性、专业性、及时性。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岗专责、专人管理机制,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审核把关全部公开事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合法、严肃规范。完善保密审查流程,对未经审核的事项不予公开。及时梳理更新公开目录,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到位。

4.对外公示平台情况。以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和更新涉税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除通过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外,充分利用税企微信群向纳税人发布最新减税降费政策,解答纳税人各类涉税难题。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行政救济途径;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涉税事项告知单、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等公开资料。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扩面提质,持续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精准对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以智慧税务为引擎,创新设立“一呼即应”云端办税,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积极打造懂业务、能操作、会讲解的专业化征纳互动服务团队,充分应用征纳互动平台语音交流、视频辅导的功能,通过实时联动、问办协同、全程互动,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实现便捷办税更有速度、纳税服务更有温度、智慧税务更有深度。2024年,我局征纳互动接待总量突破350笔、跨区域涉税业务5笔。持续创新服务举措,通过每月开展形式多样的税宣活动,加强税企沟通。联合企业、涉税中介共同举办三八妇女节、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特邀辖区2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企税和个税汇算专题培训会,联合盟科技局举办全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讲会,实行税务管家,制定一对一的服务清册,为企业准确提供政策辅导、办件跟踪、风险提示等全流程服务;牵头组织召开阿拉善高新区示范区优化财政税收营商环境座谈会,邀请高新区示范区财政局、工商联、阿拉善盟江浙商会等部门及各领域企业代表参加,充分收集纳税群体的意见需求,有效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以“流动办税服务厅”的形式,到巴音木仁苏木向少数民族进行税收宣传,在群众工作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搭建起税企沟通的平台和桥梁。今年已开展两轮入企走访、13次调度会,走访企业1835户,解决问题832个,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5.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层级夯实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审核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加强日常监督,随时排查整改公开内容错误。加强制度保障,深化推进依法依规公开。二是运用绩效考核,从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加减分考核,确保量化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强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做好政务公开电话接听、登记,按期发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的公开还停留在表面,对于一些纳税人关心的具体政策解读、操作流程等内容,公开的不够详细和全面。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在一些政策文件发布后,相关的解读和公开工作有时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不能及时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目前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缺乏图片、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呈现方式,影响了信息的传播效果和纳税人的阅读体验。

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在申请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有时会出现衔接不畅、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详细说明政策的背景、目标、适用范围、操作流程等内容,确保纳税人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同时,增加对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案例分析,提高信息的实用性。

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的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确保政策文件发布后,相关解读和公开工作能够及时跟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对逾期公开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地形学进行生动形象的展示。例如,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办税流程动画等,提高信息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四是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加强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受理和答复。同时,建立依申请公开的跟踪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申请人的需求和满意度,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路和百灵街交叉口西北100米,邮编:750336,电话:0483-8188905)。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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