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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和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网合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包括:税务局机构职能,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及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公开信息质量

  严格把关公开信息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审核发布环节反复确认,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规定要求,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得到保障。

  (四)对外公示平台

  除通过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外,充分利用多个微信群、QQ群向纳税人发布最新减税降费政策,解答纳税人各类财税疑难问题。通过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板,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行政救济途径;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涉税事项告知单、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等公开资料。利用短信云平台和i税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及时发送最新税收政策和办税提醒事项,全年共发送各类服务信息89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过程监督,严格信息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保障群众充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专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力量偏弱,业务水平偏低,或多或少存在对该公开发布的信息“吃不准”现象,想公开又怕泄密,往往导致信息公开面和公开深度不够。

  下一步工作中,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专兼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实效,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纳税人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三是充分利用区局门户网站、i税服务平台以税收政策、涉税提醒、办税流程、涉税系统操作为重点,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路和百灵街交叉口西北100米,邮编:750336,电话:0483-8188905)。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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