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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以及盟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强化政府公开的制度、内容、形式及流程,做到切实将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如实反映,全力做好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税务总局、盟局的部署安排,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管理、完善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地成效。

  (一)主动公开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网定期发布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其中涉及: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16个二级公开事项。对每一公开事项,注意描述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题、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纳税人、缴费人全力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021年阿右旗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盟市频道”主动公开,全面落实。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19条,纳税服务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领导简介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公开内容。为方便公众对我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21年阿拉善右旗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一是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将单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

  (四)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网、阿右旗人民政府官网“减税降费 利国利民”专栏、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屏、钉钉纳服群等多项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在阳光下进行,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督导检查。对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实时监测,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规划、有推进、有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以来,阿拉善右旗税务局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需要充分认识主动公开的重要性,转变工作思路,提升思想认识,使“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成为行政理念,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二是政策解读回应效果需进一步提升。缺乏对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统筹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社会知晓面、受众有限;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人事。政务公开是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其内涵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的高度上来,切实把政务公开和本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统筹起来,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强化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拓展延伸政务公开内容,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坚持推行对外执法公开及对内事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党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曼德拉路邮编:737300,电话:0483—6022065)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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