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0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时、全面、规范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阿右旗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内容、形式及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阿右旗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盟市频道”主动公开,全面落实。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纳税服务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9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领导简介类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阿右旗税务局在盟局和旗委、政府的指导下,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阿右旗税务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抓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广泛征求各股室意见,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以局领导办税厅值班制度为契机,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和组织实施工作,深入调研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问计于一线税干,问需于纳税人。

  (四)平台建设

  阿右旗税务局严格按照“五公开”要求设置政策解读、纳税服务等相关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内部网站平台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工作,进一步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展公开的覆盖面。2020年我局充分发挥阿拉善右旗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开辟“减税降费”专栏,及时在阿拉善右旗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发布信息的实效性,受到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此外,我局还利用电子屏、办税服务厅宣传栏、阿右旗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集中发布和主动推送各项税收改革新政;税企微信群、钉钉群齐推共进,实现咨询辅导网格化。围绕税收热点和纳税人需求,对纳税人关注热点进行信息整合,为纳税人查找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发布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及分工。按照盟局要求,全方位、多渠道对网站更新内容进行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与此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一事一审”“宪审查、后公开”原则,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合规。两名工作人员明晰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本年度,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年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格局考核结果,从绩效上体现工作成绩的优劣。并建立健全追责制度。二是注重社会监督。本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对外联系电话及纳税咨询等公众参与信息,发生变动后均能及时更新。在税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于公众参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2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4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562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一是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研究还不够,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需加深。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作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围绕主动公开、以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工作高质高效,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公开及时高效。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曼德拉路邮编:737300,电话:04836022065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