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委托代征资格终止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2023年4月1日起,委托代征资格终止

  

  1.阿拉善三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阿拉善盟鼎兴旧机动车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3.阿拉善盟名阳汽贸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税务局

2023年3月31


附件: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清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