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现决定将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或单位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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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2024年三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现决定将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或单位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